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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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学习 贯彻《条例》工作情况自查汇报

 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经开区政法委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政法各部门,全区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切实把各全体干部、干警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委领导对条例学习高度重视,要求全区政法系统必须深刻理解条例颁发的重要意义,并全面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将条例贯彻落实。1 月 31 日,经开区政法委主持召开全体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20**年 12 月 2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相关内容。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建丽宣读了条例内容,政法委书记马文强调,《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将条例贯穿到工作中。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

 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政法系贯彻《条例》工作情况自查汇报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方针,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我系积极组织党员和教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并在实际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主要情况分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关于系级党政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系一级工作的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我系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制定了《政法系党政联席会议细则》,凡属条例中规定的须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资金使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系内干部培养考核等重要事项,都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其中,讨论党务、工会、学生等工作由

 系党总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由系主任主持。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共同商定。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系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向全系教师公开(不宜公开的例外),由系领导分工负责落实。

 二、健全系内党组织设置 《条例》明确规定,凡有教工党员三人以上的(包括三人),都应根据教研室和工作单位设置党支部,我系根据这一规定,设置了四个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工党支部,四个以专业为范围的学生党支部,完全体现了“支部设在连上”的原则。

 三、规范迎新党员组织生活形式 我系本学期开学之初,就由系党总支向学生支部和教工支部提出明确书面要求,要根据《条例》的要求,认真过好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都要认真记录,保存档案,以备总结和检查。目前,学院党委决定在学生党组织中开展“一二五”党生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我系目前 8个党支部,一定会借这个“书记项目”的东风,更好地将支部生活过好,过出成效来,过出党性来。

 通过一系列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活动,使政法系教职员工,更加积极地努力工作,思想和行为更加自律,

 教学的积极性更高,全系更加团结,没有违反组织纪律的情况发生。

 存在的问题。

 一、政法系办公场所较小,党员活动地方也较小,专门的党员活动室缺乏,这是制约党员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单独的活动经费缺乏,使教研室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有一定的困难。艰在政法系教师党员比例很高,达到 92%左右手,在一般情况下下,教研室教研活动和党支部组织都可以在同一时间集中开展,上一段是教研活动时间,下一段是党员组织活动时间。

 工作设想。

 主要设想是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进一步完善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到我系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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