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3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依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1.9月30日前,全市行政机关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规范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
2.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市大数据局要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规划(计划),更好引导全社会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3.继续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全面推进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5.深化“贵人服务”打造“遵满意”营商环境品牌,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全
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市不涉及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进一步畅通市长直通车、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不断优化市、县两级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服务模式,不断拓展服务广度、深度。全力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8.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信用中国(贵州遵义)、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遵义)、“互联网+监管”系统、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的精准规范录入,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结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加强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五)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9.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对高频次申请内容,杜绝“一回了之”,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打通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0.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公布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六)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11.分级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按时完成2021年度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七)全面推进重大政策公开落实政策解读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省、市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实施实质性解读。灵活运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
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4.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网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规范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会议开放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八)全面增强回应关切实效
15.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6.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九)全面做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7.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
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8.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遵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十)严格对标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19.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认定标准,执行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省、市涉及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公开属性须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一律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在文件制发后须在本级本单位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予以公开。逐步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一)建立主动公开动态跟踪调整机制
20.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
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
21.市、县两级政府要参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于9月30日前制定或修订操作性强的本级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主体责任,提升解读质量。(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三)集中修订标准规范清单及有关制度
22.9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3.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遵义供电局等有关部门)
(十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4.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一律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
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五)健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机制
25.针对政务新媒体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至少应保留微博、微信账号。按照属地原则,统筹管理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数量及种类,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26.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7.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配合做好“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的推广运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不再单独办站的市、县部门和乡镇政府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8.加强“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牵头单位:市直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七)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
29.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按程序提交市委目标考核办进行运用。(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八)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量
30.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新人员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十九)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31.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级要求,对照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篇二: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4?
【字
号】平政办发〔2021〕54号
【施行日期】2021.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划纲要”栏目,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历次五年规划(计划)的系统梳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逐步集中公开。平凉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平凉规划”栏目,集中展示市县两级规划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预决算及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实现与村(居委会)政务公开融合。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及规则标准。应用“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加大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及网办事项清单。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发布平台服务清单。制定发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公开。2021年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所有征地信息补录工作,对新的征地信息及时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避免不当信息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
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或修订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各县(市、区)参照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县(市、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提高政策发XXX解读实效
(七)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工作。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面,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发布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八)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政策解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机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依托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材料转发转载频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专
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开相关结果,推动解决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三、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
(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决策信息。制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参照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对照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网站行政法规文本。2021年底前,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章”栏目集中统一发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动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2021年底前,政府门户网站可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范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及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做好错链、倒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
况的调整完善,推进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管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依托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集中有效发声。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3.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赠阅结构,积极向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提高公报知晓度、使用率和服务效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答复,做到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法律风险。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推动案件审理标准一致,形成全市范围内案件审理统一标准。
牵头单位:市公管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时限符合要求。同时,要将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四)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县(市、区)要对26个试点领域和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完善,及时优化调整公开内容和方式,常态化公开目录内容。同时,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和参考目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科学编制乡镇(街道)及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责任单位:市公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六)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标准,指导推动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严格政务公开考核考评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履行法定主动公开义务,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八)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对照要点涉及工作任务,梳理形成年度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落实。并对上年度《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具体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九)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实地督查、网络督查、专项通报等形式,提高督查考核的实效性。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推动全面正确依法履职。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篇三: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重庆市总工会2021年1号文件2021年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工作总结
2021年在省总和市总坚强领导下,基层工作部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作为重点工作,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尤其是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和外资企业建会、“九大群体”入会和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截止目前新增工会组织423家,新增会员*****人,其中新增农民工会员数*****人。主要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了工会组织覆盖面
(一)“九大群体”入会取得新突破。成立了保洁行业工会联合会,*****多名家政服务员和护理护工员加入了工会组织;推进全市保安公司工会组织全覆盖,涵盖保安员5100人;指导湖北龙帝良运运输有限公司单独建立工会,涵盖货车司机150人;推动XX恒大、XX绿地窗、九鼎房产等为重点的房企成立工会组织,涵盖400名房产中介员;商场信息员委托商场工会管理已完成试点。
(二)乡镇、开发区工会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推动。今年成立了洪湖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府场镇总工会、新滩镇总工会、沙市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涵盖园区非公企业13家。
(三)推进“两新组织”建会取得新成绩。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加强全市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召开“两新组织”工会组建现场推进会。实现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工会、民营医院工会组织组织全覆盖;全市民办学校25所(不包括幼儿园),已建立17家工会组织。同时还成立了XX竹叶山商贸城等一批区域性工会。
二、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机制
(一)建立工会主要领导抓基层述职制度。建立了县市区总工会和重点产业主要领导抓基层工作述职制度。召开全市基层工会工作现场会和集中入会暨乡镇(街道)改革推进会,分别由各县市区常务主席汇报基层工会建设情况,查找自身的不足,提出下步的工作打算,进一步增强了抓基层工作的主动性。
(二)建立基层工会主席津贴等激励机制。建立了非公企业工会兼职主席履职津贴制度,召开了座谈会,制订了考核奖励方案。全市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工会协理员、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监事15场次,培训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1100人;出台了《XX市工会协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工会协理员考核和辞退机制,不断激发了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三)建立简捷规范的工会组织工作程序。对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会(“三会”制度)进行规范,简化会员入会、工会成立和换届、会员代表大会、职代会的程序和内容,制作流程图,下发给各基层单位,加强对基层工会主席业务指导。
三、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一)深化“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制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有通知》、《XX市集中建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基层工会工作现场会、集中入会专项行动暨乡镇工会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了“两型”工会组织(示范型、达标型)创建活动,去年评选命名40家示范单位和30家达标单位。
(二)开展“一会一品”活动。在全市基层企业中深入开展
“职代会优秀提案”、“金点子征集令”、“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等工会传统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探索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会活动品牌,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三)推行“职工议事”制度。不断完善“职工议事”制度,开设“职工代表点单式课堂”,由职工代表“点单”,请专家授课;在市总官网上开
辟“职工代表看过来”栏目,加强了职工代表的远程教育培训,提升了职工代表的参政议事的能力素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今年在湖北日报、工人日报上分别对职工议事进行登载。
不足之处:
2021年在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会主席素质提升方面力度还不够,下基层指导检查考核偏少。
基层工作部2021年工作要点
以“基层建设提质年”为主抓手,按照“四强化、一突出”工作思路,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推进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目标:2021年新建企业建会率动态保持90%以上,推动1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会,培育选树100家示范工会,全部完成乡镇(街道)、社区(开发园区)工会改革任务。
一、强化制度保障
1、坚持县市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县市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和重点产业工会主席专题汇报基层工会建设情况,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2、建立市县两级总工会领导协调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部门为组员的抓基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协调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的难题。
3、建立机关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之中,按照“一人一企、一企多策、达标脱钩”的原则,由机关干部与企业结对子,一对一搞服务指导,不断促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服务指导
1、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市县两级地方工会深入基层企业,广泛开展调研和普惠式服务活动。
2、加大定向帮扶企业力度。大力开展为“新建企业(行业)、困难
企业送办公用品”、为“送慰问”活动。今年拟统一为中心城区规范化企业悬挂“工会委员会”金属牌篇。
3、加强理论宣讲和业务指导。编印下发《基层工会工作指南》和《职工代表应知应会的工会知识》,对基层业务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研究制订《会员证》优惠项目。
三、强化活动引领
1、大力开展“强、补、增”活动。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对工会组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党工共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联合有关部门拟开展一次集中建会行动。
2、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在全市大力开展“建设型”、“教育型”、“服务型”、“创新型”(四型)工会组织建设,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深入开展“职工议事”活动。不断丰富“职工议事”内容和形式,畅通职工民主诉求渠道。组织一次现场学习交流会,观摩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议事”会议,进一步规范内容和程序,强化效果。
四、强化队伍建设
1、坚持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工作津贴制度。采取、现场评估和专家考核等形式,加大考核力度。2021年在全市推广,进一步扩大影响。
2、提升基层工会干部能力素质。加大对新任职工会干部、工会协理员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他们能力素质。
3、加强工会协理员队伍管理。继续推行工会协理员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末位淘汰。在全市工会协理员中广泛开展调研理论文章评比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五、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九大群体”入会,2021年在快递员、网络送餐员群体入会上取得突破,对商场信息员和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2、推进100家重点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每年要定点
培育10家规范化建设企业,年初上报计划,年中进行跟踪指导,年底市总统一考核,命名表彰。
3、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推动企业100家或职工5000人以上的乡镇全部建立总工会,多形式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和干部配备相关问题。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篇四: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保护地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
号】京绿办发〔2021〕53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自然保护地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全市园林绿化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我们编制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地2021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2月26日
北京市自然保护地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国家林草局总体部署和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安排,2021年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自然保护地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为遵循,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加快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空间布局、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总体思路
(一)围绕主线,做好顶层设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主线,做好政策解读、任务分解,督促各部门、各区贯彻落实,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形成合力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坚持高标准、科学化、能落地,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为建立具有北京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落实"三个一"目标。推行规范化管理,以规划为引领,以制度促规范,做好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和相关保护地规划,扎实推进整合优化,制定相关制度,衔接好国家林草局委托的审批事项,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
(三)以案促改,全面加强监督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中央巡视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全面解决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地监管要求,建立起常态化监督机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问题点位核查整改制度、保护管理检
查制度,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23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到2035年前我市全面建成具有北京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明了方向。一是做好任务分解,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涉及各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编制各相关部门任务台账,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市区两级部门逐级做好政策解读,将《实施意见》作为年度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三是积极与本级财政部门对接,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资金保障。四是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价考核、生态修复技术标准等标准制定。
(二)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按照国家林草局2020年12月28日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总结交流会议精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涉及编制预案、修改法律法规、完善整合优化规则、按程序审批等环节。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经由国家林草局纳入全国预案并计划报送国务院。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整合优化正式方案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
一是各区做好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的完善和补充工作,按要求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正式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通过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平台数据库系统,及时更新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二是按照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推进的总体要求,组织好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前期工作。三是对一些相对独立、边界清晰的自然保护地,各相关区做好梳理,可以启动勘界立标工作。四是按照国家制定的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推动我市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
作。
(三)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
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前,各类自然保护地仍然按照原有批复范围和功能分区做好监督和管理。一是认真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细化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二是建立自然保护地年度报告制度。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组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编制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并编制本区自然保护地综合报告,于年底前一并报送市园林绿化局。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问题点位核查整改制度。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整合"绿盾""绿卫""北京专员办自然保护区指令性检查"等各类督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问题点位,汇总形成统一台账,会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制定问题点位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本区自然保护地综合报告。四是建立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检查制度。市园林绿化局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常态化检查,结合遥感监测、年度报告、问题线索、重点区域等,不定期开展针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问题点位核查整改等情况的抽查。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做好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应内容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规划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控。一是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在《北京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明确全市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二是积极研究出台我市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明确规划编制、上报、审批等具体要求,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于2022年逐步完成审批。三是抓好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本着"立足现状、结合整合优化"的原则,2021年底前,完成云峰山、雾灵山和喇叭沟门3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申报;2022年底前,完成其余9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
体规划编制申报。完成2处国家级自然区总体规划编制。四是在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前,如有个别自然保护地因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建设等原因不可避免要调整范围和功能分区的,按照现有规划,依据审批事权,依法开展必要的调整和报批。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
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与市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主动协调区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自然保护地专管科室;按照"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要求,积极推动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填补机构空缺,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促进规范化管理。一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工作培训,利用"全国自然保护地在线学习系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在线培训,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地专业培训工作。二是做好承接国家林草局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委托,制定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审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提前筹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组织我市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好自评估,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前期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各自然保护地资源、管理、社会经济状况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推进世界地质公园有关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于年底前完成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和进展工作报告,延庆世界地质公园扩园及再评估相关工作。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公众宣传
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工作,倡导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展现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成就,促进公众保护自然生态的意识,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总体策划宣传,拍摄自然保护地保护宣传短片,策划专题文章,借助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
宣传自然保护地建设与保护管理成果。二是结合宣传与公众互动活动,开展北京自然保护地LOGO征集活动,创建北京自然保护地品牌。三是举办京津冀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展览,编排生物多样性主题科普剧,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宣传。四是积极组织好中央电视台"秘境之眼"栏目组对我市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拍摄工作。
(七)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我国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为契机,积极开展我市生物多样性工作。一是依据国家林草局编制印发自然保护地监测方案,组织各自然保护地编制本保护地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研及规划工作,掌握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启动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研究工作。三是举办京津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交流会,共同探讨京津冀生态空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路径、政策和相关技术,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四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工作的批示、指示,做好调研、专家支持和保护工作。
(八)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然保护地工作实际,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新特征新目标新要求。二是强化自律,廉洁奉公。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大额资金管理,持续抓好审计督查、巡察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牢固树立服务人民思想,切实抓好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价值功能的体现。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盯着重点难点任务狠抓落实,全力实现"十四五"开局之年自然保护地工作开门红。四是毫不松懈地抓好各
自然保护地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涉及游人游览的保护地,落实好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预约、限流、错峰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杜绝疫情传播风险。
篇五: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23?
【字
号】定科发〔2021〕11号
【施行日期】2021.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
现将《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3日
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暨科学技术(专利)奖励大会、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全市科技创新暨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组织者作用,围绕打造“三都”“四区”“五基地”,聚焦工业领域补短板、农业领域锻长板、生态领域固底板布局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质工程,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平台载体高端化、开放合作全球化、创新系统生态化、科技成果产业化“五化联动”,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定西贡献科技力量。
一、目标任务
1.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壮大“牛羊果菜薯药种”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战略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通过加强马铃薯主食化、生物制药、食药同源、大健康等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推动中药材、马铃薯、小杂粮、果蔬、草牧、种子种业等产业实现特色化和品牌化。围绕传统农业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需求,引进筛选和试验示范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系)20个,转化农业科技成果10项,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点10个。
2.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医疗保健、公共安全、疫病防控等民生科技需求,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全力提升科技服务民生的能力,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百姓生活。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探索国际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和省、市科技特派员联合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创造条件。按照“稳定规模、提升质量”的要求,加强规范管理,扩大选派范围,选派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科技特派员300名以上,年内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200名以
上。
3.支撑生态产业创新发展。突出十大生态产业,围绕中药材、有色冶金、新型建材3条百亿级产业链和马铃薯、草牧、装备制造、电力和新能源、盐化工5条十亿级产业链,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创新链拉长产业链,组织开展重大研发攻关,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企业技术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引进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10项,转化工业科技成果10项,力争入库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
4.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定西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扶持、平台服务、融资保障、中试熟化、研用对接等机制,推动示范区15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完善定西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科技、信息、网络等要素支撑,为企业科技攻关、技术转化提供多元化投入保障和直通对接服务,力争对接科技成果10项以上。
5.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家,搭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推动临洮县批复为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登记科技成果40项,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7亿元。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6.切实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定期研判分析调度会议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5%,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49%,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4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1%。积极谋划2021年计划实施及“十四五”后储备项目,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5项以上,争取科技经费2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推动人才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长期重大举措,制定《2021年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紧紧围绕“11151”科技特派员帮扶计划,通过强化监督管理、紧盯精准脱贫、聚焦乡村振兴、助力企业发展、加强宣传典型、注重培训效果、探索创新机制“七项”内容,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年内向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选派科技特派员300名,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200名以上。二要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主战场,支持建设一批提供技术示范、成果转化、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夯实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基础,形成鼓励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工作新局面。三要探索省级科技特派员与市级科技特派员联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荐科技人员作为省上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人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中国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走出去引进来,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一要全面落实《定西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扶持、平台服务、融资保障、中试熟化、研用对接等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二要围绕十大生态产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集成,重点在马铃薯种薯升级、变性淀粉开发延链、马铃薯主食化新产品试制、马铃薯废水废渣处理、道地中药材深加工及新药研发、新型半导体材料开发、碲化镉新技术引进、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及智能化应用、合金材料加工延链、5G新技术应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行揭榜挂帅制度,部署开展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真梳理近些年的优秀科技成果,对一些产出快、效益好的要部署进行转化。三要继续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双十”计划,围绕循环农业、旱作农业、种子种业、农业装备制造、新材料、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领域,重点推动中药
新药研发、氮化镓先进半导体材料、马铃薯全营养复合米等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四要采取“互联网+”技术,与兰州科技大市场积极对接,完善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共享平台,梳理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编制和发布技术需求和适宜转化的科技成果20项,组织开展线下项目路演、成果对接、展会展示等活动,实现信息对称、资源共享、供需对接。
(三)着力加大科技项目建设力度,增强科技发展后劲。一要抓好科技项目的谋划。围绕中医药、有色冶金、新型建材3条百亿级产业链和马铃薯、草牧业、装备制造、电能及新能源、盐化工5条十亿级产业链,认真谋划一批科技创新项目,争取挤进省上的盘子。各县区、定西经济开发区要围绕“十大生态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谋划1-2项重大科技项目,进一步增强投资增长后劲,不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要抓好科技项目的争取。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国家、省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领域和政策导向,抢抓机遇,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经得起专家论证的大项目、好项目。要结合谋划的2021年计划实施及“十四五”后储备项目,加强与省厅有关处室的汇报衔接,年内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5项以上,力争科技经费达到2000万元以上。三要抓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快建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立项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科学评价、分批下达的方式,切实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凸显科技计划项目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四要抓好科技项目的实施监管。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三评”改革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新上科技计划项目及时签订任务书,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启动实施;对在建科技计划项目,强化经费监管,注重实施效果;对已到期或延期的科技计划项目,抓好结题总结,搞好资金审计,按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每项科技项目都能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争取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创新。五要编制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十四五”重大
科技创新任务路径,积极开展重大需求分析研究,聚焦凝炼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充分吸收和借鉴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编制,提交市政府审定。同时,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完成定西生态科技创新城科技创新规划编制。
(四)着力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创新整体服务水平。一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要素资源整合创新能力强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组建创新联合体或创新联盟,集聚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要素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形成融通创新格局。年内要推动西北铝等央企与市内企业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创平台,筹建完成定西市产业(工业)技术研究院,打造全市科技创新新的增长极。特别是定西、陇西经济开发区作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要加快完善科创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支撑平台功能,全力为企业提供科创服务。二要培育创新驱动核心动能。对已认定的51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运用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扶持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加速形成企业创新群体优势。争取定西省级高新区列入国家高新区创建名单,陇西高新区创建国家特色火炬基地,临洮县创建为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指导安定区、通渭县分别组建马铃薯原原种、金银花创新联盟,临洮县、通渭县、岷县、漳县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临洮县、渭源县申报省级高新区。三要强化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重点推行技术转让型、委托开发型、联合开发型、共建平台型、人才培养型五种科技合作模式,探索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加大科技招商力度,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建立稳定的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关系3家,转化科研成果5项以上,争取省级以上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5项。四要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科技人才“留用培引”机制,坚持柔性引进与重点引进并聚,加大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
进培养力度,不断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崇尚科技、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市集聚。五要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在巩固已有引智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影响我市中医药、马铃薯、畜草等支柱产业发展的瓶颈和技术难题,坚持“引进来”和“派出去”并重,认真做好引智项目的调研、筛选、申报、储备和执行力度。依托现有国家、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做好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针对我市工业引智相对薄弱的实际,力争在工业引智方面有大的突破。
(五)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科技管理体系整体效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定位科技工作。二要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落实“四抓”要求,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任务和政策和统筹配置,推动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把科技工作的重点从项目管理、经费配置转到环境营造、搞好服务上来,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和创新生态。三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直面科技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项目评审、成果奖励相关制度,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等关键节点,充分展示我市科技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传递定西创新声音,讲好定西创新故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科技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对科技领域重点政策、改革办法、运行规则的发布解读,让全市科技界和科研人员理解改革初衷,认同改革举措,助力改革攻坚,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篇六: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情况通报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2021年3月30日,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京成功召开。中国价格协会会长吕明良,副会长董连国、王海涛、屈秀丽、朱晋平、许光建、王国华及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理事、部分省区市价格协会、各分支机构、代表处等共153名代表参加会议。副会长刘跃珍、冯来法、蒋锡培、徐浩宇、吴相君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派代表出席会议。中国价格协会原会长陈峻、原常务副会长李德崑、原副会长李镭、韩慧芳、张书田等协会老领导一并出席大会。大会由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董连国主持。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吕明良向大会作了题为《树立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全面推进价格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王海涛副会长兼秘书长作了中国价格协会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价格协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投票选举成立了由靳东平、杨洋、孙达为监事的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监事会,靳东平任监事长;投票选举增补王文斌、王军仕、甘越帆、叶厥华、冯雨、权利飞、江悦、孙强、李文兴、李晓坤、杨美荣、陈慧兰、罗溪、赵明龙、徐鹏、喻志勇、谢希庭、雷友军18名同志为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投票选举增补王文斌、王军仕、甘越帆、叶厥华、权利飞、李文兴、杨美荣、赵明龙、喻志勇、谢希庭、雷友军11名同志为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各位代表各抒己见,积极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0年度各项工作,完善了协会治理结构,充实了协会领导机构,明确了2021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站在新的时间节点上,中国价格协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让我们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不断开拓,为全面推进价格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奋斗!(信息来源:中国价格协会)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组织学习《2021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要点》2021年3月15日,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2021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要点》。在新的一年,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将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价格认定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涉纪检监察、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深入开展涉行政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服务各项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信息来源:山东省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孙特)《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1年第4期10
篇七: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21项重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6.30?
【字
号】温鹿法〔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1.06.30?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21项重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温鹿法〔2021〕31号
本院各部门:
为确保中央、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等精神落到实处,经研究,确定了2021年工作要点,并制定了责任分工方案。现将《2021年21项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请责任部门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各个工作要点进展情况报送给综合办。综合办(司法监督)要加强跟踪督促,适时通报进展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0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21项重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1.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引导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发有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责任领导:刘俊、陈斌;
责任部门:综合办、政治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6月底前制定干警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
2.从紧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抓好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四项主题教育,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有力推动执法办案、司法便民、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领导部门工作实施意见,深化“双强”“两最”创建和“两优一先”等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建在庭上”作用。
责任领导:陈斌;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制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方案;4月底前开展建党100周年理论研讨论文征集活动;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3.从严抓好队伍教育整顿。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准确把握政策,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司法腐败。狠抓顽瘴痼疾整治,制定集中整治方案,真正把显性问题和深层问题找准找实,把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改真改好。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狠抓英模精神弘扬,积极参与开展“学英模、当先进”、“重要窗口”最美法院人等活动,以先进典型激励人、引领人。
责任领导:刘俊、陈斌;
责任部门:综合办(司法监督)、政治部、各部门;
完成时间:6月底。3月底前制定队伍教育整顿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各个环节扎实有序开展,定期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4.健全青年干警培养机制。实施人才培养“雨竹计划”,部署“青蓝接力”“张榜招贤”“三争三提”三项行动,推出十项人才培养举措,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根据法院工作重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适时发布“张榜招贤”岗位公告,在执法办案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服务群众一线磨炼考察干警。
责任领导:陈斌;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3月份发布第一批“张榜招贤”岗位公告,5月底前发布第二批“张榜招贤”岗位公告。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坚持协同上级法院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成员工作细则,明确本院随机分案、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
作等实施、指导、管理责任部门,聚焦补齐各项指标短板,不断优化各项指标。努力搭建与区企业家协会的司法助企平台,并拓展探索建立企业专门调解委员会机制,促进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聚焦市场经济领域刑事犯罪频发,组织“预防企业家犯罪”公开课,提升企业家法律意识和保障能力,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吴将斌、蒋茜;
责任部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刑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5月份制定《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6月初成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教育基地。
6.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发挥好破产重整、和解程序的拯救功能,最大程度促成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优质企业重生。深度推进执破衔接,不断完善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控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中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等机制,确保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量质效始终保持在全市的优势前列地位。制定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指引及报告示范性样本汇编,引导规范有序履职,更好保障债权人权益。收集整理破产衍生诉讼相关问题,发布破产衍生诉讼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实现“以审促破,审破结合”,助推破产案件质效提升。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常态化专人办理工作机制,力争全年立案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不少于20件,并尝试受理不同类型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为“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重生创造更多机会。不断探索完善公职管理人制度适用,会同多部门合力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强化府院联动,协同处置个人债务集中清理难题。
责任领导:吴将斌;
责任部门:民三庭、执行局;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6月底前召集部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管理人开展座谈会;破产衍生诉讼审判白皮书以2020.6一2021.6为样本收集时间段,7月底完成
案例及问题收集,8月着手撰写,9月修改完善,成熟后择机发布。
7.全力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跨境赌博犯罪、毒品犯罪、涉疫情犯罪、环资案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准确适用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袭警罪、高空抛物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新规定,进一步统一“断卡行动”相关罪名法律适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巩固完善重大黑恶案件通报与会商研判机制,加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与刑事法官专业会议案件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质效,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认真学习贯彻《刑诉法解释》,严格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规范办案活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生效案件执行文书送达职责,进一步巩固提升判实未执罪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成效。
责任领导:刘俊、蒋茜;
责任部门:刑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涉房地产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细化格式条款研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套路贷”犯罪以及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规行为和逃废债行为,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协助做好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成立“刑事大要案审判团队”,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处非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大案联办机制,妥善审理“温商贷”特大P2P平台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做好“温都金服”“温金中心”等重大涉众金融案件诉讼程序对接,协助推进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强化涉众涉财案件的审执衔接,会同公安机关以及处非办做好追赃挽损,妥善化解涉案群体性信访诉求。
责任领导:方旭东、吴将斌、赵雄伟、蒋茜;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执行局;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民一庭9月底前集中发布涉房地产示范性裁判典型案例;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9.全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稳妥审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助力中心工作,防止机械办案。落实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和完善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例会制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主动纠错,全力化解纠纷,促进降低败诉率。严格执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定期向区司法局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出庭不出声、矛盾化解不积极的,视情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滥诉甄别、规制和惩戒,引导依法规范行使诉权,净化行政诉讼环境。深化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矛调中心的衔接融合,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实体运行,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提升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便利性、快捷性和实效性。推动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率纳入政府考核机制,提升各部门及街镇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矛调中心“两个中心”机制的衔接,充分运用入驻的行政解纷资源先行复议、调解,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
责任领导:蔡谢群;
责任部门:行政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8月底前制作完成行政审判白皮书;10月底前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组织区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每月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例会1-2次。
10.合力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落实全市环保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的协调联动,发挥集中管辖制度优
势,通过召开协调联动会议、发布环保行政审判专项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组织庭审旁听等方式,促进全区环保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发挥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涉瓯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瓯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积极开展“裁执分离”案件集中整治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部门,制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督促各组织实施单位将“裁执分离”尚未执行到位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健全完善“裁执分离”案件执行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裁执分离”案件行政机关代为履行费用追偿机制。
责任领导:蔡谢群;
责任部门:行政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前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裁执分离”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6月底前制作完成环保行政审判工作专项白皮书;6月底前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协调联动会议;8月底前与区司法局组成督导检查组,检查验收“裁执分离”案件执行情况;10月底前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制定“裁执分离”案件行政机关代为履行费用追偿机制。
11.探索建立人员分类考核智能平台。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司法人员分级分类考核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考核平台,构建一套适应司改形势、全员覆盖、因岗考核、实绩导向、高效智能的绩效考核体系,争取申报区级以上平时考核联系点。
责任领导:方旭东、陈斌;
责任部门:审管办、政治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健全司法人员分级分类考核机制;6月底完成司法人员分级分类考核平台研发;今年争取申报区级以上平时考核联系点。
12.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运用。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专区,提供硬环境
配套。推广个性化定制式服务,优化软环境更新。关注老年人本人意愿,注重对代理真实性审查并引入“陪同诉讼”制度,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诉讼流程。率先在个案中设立“一期两团”,让司法裁判更接地气。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团队”,培育经典案例,将适老型服务做深做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开展适老型诉讼服务司法实务的调研,以鹿城法院为样本,进一步推广适老型诉讼服务的精细化和创新化。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民政局、司法局的良性互动,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力量支持。适时开展适老型诉讼普法宣传,搭建“1+14+N”模式,共建尊老、爱老、敬老、孝老的诉讼环境。
责任领导:方旭东、蔡谢群;
责任部门:民一庭、立案庭、审管办、司法行政科及各审执业务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3.积极开展“凤凰智审(行政)”审判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确定“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重点任务与试点单位的通知》,培养数字意识,学会数字思维,掌握数字能力。积极开展“凤凰智审(行政)”项目研发,组建专班集中攻关,力争在全省率先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非诉案件智能审查系统,推进行政审判领域数字化改革的率先突破。项目一期以公安交通非诉案件为切入点,联合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建成“凤凰智审(行政)”系统1.0版,实现公安交通行政非诉案件全流程智能化审查。项目二期升级为“凤凰智审(行政)”系统2.0版,将系统适用范围拓宽到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并将执行环节纳入系统终端,实现行政非诉案件立、审、执的数字化闭环。
责任领导:方旭东、蔡谢群、吴将斌;
责任部门:行政庭、审管办、执行局;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前组建“凤凰智审(行政)”项目专班;6月
底前完成系统1.0版;10月底前升级为2.0版;每周报告项目进度。
14.巩固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示范创建。细化落实家事审判改革第二个五年工作方案,开展标杆型家事审判品牌创建活动,探索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和涉家庭成员间“三合一”审判机制试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业辅助团队,健全家事案件绩效考评机制,推动完善家事审判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深化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离婚案件财产强制申报、家事案件专业化调查、家事案件心理干预、家事纠纷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百姓观察团、家事回访等机制创新,准确适用民法典婚姻冷静期等相关规定,促进家事纠纷妥善化解。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完善反家庭暴力综合防治网络。继续发挥婚姻家庭联合工作室,创新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模式,形成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推动与区检察院关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联合工作机制,落实两家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方旭东;
责任部门:东郊法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6月底前出台《家事审判改革第二个五年工作方案》;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15.从严抓好“两庭”基础设施建设。以整体性、前瞻性、高标准的要求,积极谋划我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向区政府争取智能审判综合大楼的选址用地,严格落实南楼拆建前的定期安全排查和有效整改,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抓紧藤桥法庭新址装修工程、东郊法庭改建和重新装修工程的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实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适度超前、庄重实用的预期目标。
责任领导:刘俊、方旭东;
责任部门:行装科、藤桥法庭、东郊法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每季度首月组织开展南楼安全隐患的专业排查;6月底前藤桥法庭新址装修完工,10月底前东郊法庭改建和重新装修工程。
16.聚焦深化诉源治理再发力。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区级矛调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一窗受理、即接即办、分流过滤、精准流转机制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员额法官进村入社机制,努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主动融入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将诉源治理的关口进一步前移。加大诉前调解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推动ODR司法确认在线操作;强化调解工作指导,加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队伍建设,推动纠纷的分层解决、精准化解;推进金融、物业等类型纠纷化解和示范裁判(调解),配合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化解群体性纠纷,并以类案治理带动整体收案下降、质效提升。创新诚信诉讼和自动履行专门教育机制,打造全国首个教育专区,变“纸面教育”(原先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提示书》《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为“阵地教育”,对当事人进行各有侧重的“诉前”“审前”“执前”教育,遏制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行为,提升民商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树立司法权威。在做好诉源治理的同时,做到依法应当受理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防止拖延立案、增设门槛、变通限制、标准不一等现象发生,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扎实推进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制定合理有效的进度计划并严格落实。
责任领导:方旭东、蔡谢群;
责任部门:立案庭、审管办、各审执业务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2月前实现东郊法庭入驻七都矛调中心;5月底前建造完成教育专区并投入使用;6月底前制定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实施方案;8月底前调研制定繁简分流规则;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17.聚焦贯彻实施民法典再发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联动开展全员培训,同时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妥善做好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衔接适用,充分体现平等保护、意思自治、契约精神、促进交易、绿色发展、诚实守信等重要原则理念,审慎处理涉及数据权利、网络虚拟财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领导:各审执业务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18.聚焦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再发力。积极推动执行联动成员单位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争取实现执行信息自动比对、自动监督,并对执行失信人员自动采取拦截、限制、禁止、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动“执行一件事”的改革,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试点推行司法网拍的不动产缴税、过户“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动将主动履行、配合执行作为正向评价纳入诚信评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保护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建设“执行促进专区”,以“促自动履行,强法院执行”的理念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助推社会诚信建设。探索构建集约办理、信息化终本管理、执行团队管理等机制,做好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查控一体化工作,充分发挥好集约执行、协同执行作用。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公诉和自诉并举,进一步统一公安立案、检察起诉和法院裁判标准,力争打击力度全市领先。深入开展“清超治淤”专项执行活动,严格执限审批管理和动态监管,加强考核督促和督查问责,加快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和超期未处置财产,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成果。常态化规范提升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质效。建立超期未处置财产、历年未处置财产系统预警、月通报制
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深入开展执行审计专项行动,强化审计报告结果运用,不断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执行审计经验。完善执行监督与执行裁判权分离运行机制、执行监督机制。
责任领导:吴将斌、赵雄伟;
责任部门:执行局、综合审判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前制定集约执行机制;5月底前制定打击拒执犯罪、“清超治淤”、联合执行三大专项行动方案;7月底前制定执行款清理监督办法;7月底开始实现超12个月未结案清零,超6个月未结案在同期未结案的占比不超过5%;力争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在7月底前降至45%以下,到12月底前降至40%以下;实现首次执行案件执结率到7月底前达到60%以上,到12月底前达到85%以上。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19.聚焦强化审判管理再发力。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项行动,改变原始、粗放的人盯人管理模式,通过完善预警制度、加强审限管理等,形成内生机制,在严格落实不发生新增18个月以上未结案情形、12个月以上未结案数保持低比例的基础上,逐案消化12个月以上未结案。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健全“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再审复核”的立体化摸排、核查、防范机制,推广虚假诉讼人员名单发布和公职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通报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打通虚假诉讼移送公安立案受理的堵点。深入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对网上网下威胁、辱骂、恐吓、殴打法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送。深入开展“止讼息诉”专项行动,加大信访有序、有效处理的力度,坚持将调解、促进自动履行贯彻到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进一步提高民事调解率;同时,健全完善“类案同判”机制建设,针对性开展判后答疑,持续查纠劣质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质量。完善审判辅
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工作,探索建立审判事务集约中心,试行审后事务集中统一处理。
责任领导:方旭东;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4月底前制定长期未结案清理、“清超治淤”、打击虚假诉讼、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止讼息诉”等专项行动方案;4月底前修订印发2021年度鹿城法院办案绩效考核办法;6月底前组建审判事务集约中心;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20.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员额法官管理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动态调整、递补和退出工作。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完善正、负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类案检索,不断落实法官律师互评、司法公信力评估等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制约监督体系。深化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改革,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坚决为依法履职、秉公司法的干警鼓劲撑腰,营造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刘俊、方旭东、黄朝晖、陈斌;
责任部门:综合办(司法监督)、政治部、审管办、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8月底前征求意见,完善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21.巩固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调查活动。与检察机关建立刑事案件证据开示机制,突出以审判为中心实效,提升刑事审判质效。推进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依法审查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规范量刑建议采纳与调整工作,强化监督制
约,确保司法公正。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人民陪审员量刑规则培训,确保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合法均衡。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把审判审限,加强改变定性案件、发改案件、瑕疵案件以及长期未结等典型案件研判,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严格刑事案件审判管辖,严格取证程序审查,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推进证据裁判规则切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相关平台对接,确保查扣财物以及涉财产性判项规范及时移送执行。
责任领导:蒋茜;
责任部门:刑庭;
完成时间:全年工作,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
篇八: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2篇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篇一
2021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实施重点突破,强化试点引领,不断开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公证。承接落实好中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全力推动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大厅。扎实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路”。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镇级延伸。强化审批和监管协调联动,建设审批监管联动机制。推进“一网通办”,抓好“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的建设运营。修订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办不成书面说明等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会商机制,推动项目备案落地更加快速便捷。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理顺和完善镇(街道)财政所机构设置。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上下一致、权责统一”管理职能整合。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深入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煤炭企业退出改革。组建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改革试点,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健全完善市级公共资交易平台、交易中心。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改革,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建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建立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力推进和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落实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革。积极推进“一企一策”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政策体系。推进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高新区创建省级协同创新区。制定《市科技研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实施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保护天然林资,加强水地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深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三、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严格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高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以“10镇40村”为载体,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户申请、村发现、乡报警、县录入、部门预警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与折股量化,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与登记赋码等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总结推广华州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管及合阳“国有股”、“拨改投”改革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资产、资金管理。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商互联改革,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程。支持县开展“供销社+村党支部+农户”农资经营服务新模式改革试点。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政协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建立市县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海外华人华侨联络联谊工作机制。
五、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编制“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制定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意见。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现代化传输覆盖体系。建立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开展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研究“国家文化公园”(筹建)运作机制。
六、深入推进社会民生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突出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中省部署,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深化“体医融合、资共享”改革。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与市场监管体系。建立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全面推进医联体改革。建立推进中医中药健康发展机制。
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开展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推动创业服务全覆盖。
加强社会治理。围绕中央第12次深改委会议提出的疫情防控“项工作体系、项工作机制、项工作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建立“最多访一次”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责任体系、防控体系及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运行机制。推进两级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助、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体系。积极推进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
八、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省精神,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相关制度。探索实行年轻干部选拔预审报备机制。推广“街社吹哨、部门报到”试点经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办法。
九、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巩固完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述双评”制度,逐步推广村级述廉述责制度。全面推行镇(街道)监察职能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市委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细化改革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察考核,坚定不移地将我市改革引向深入。要做好梯次接续,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改革举措和党的十九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结合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锲而不舍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要增强制度自信和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对制定出台的制度性成果要第一时间向市委改革办备案。要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特色,把制度建设与重点工作相结合,以高水平治理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系统集成,坚决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的束缚,用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科学配置各方面资,放大改革综合效应。要履行主体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部署,逐级建立《改革任务台账》,逐项细化《任务分工方案》。要强化典型引领,抓紧抓实个基层改革创新联系点工作,加强对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梳理成熟的、典型的经验做法,由点到面促进全市改革全面发力。要强化督察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对改革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典型经验进行督察考核,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按期完成。
篇二
今年,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县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等方面下功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开展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承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共5项,目前基本完成并有序推进4项,尚未启动1项,为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启动原因为司法部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二、着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1、进一步完善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依托乡贤志愿服务工作站,构建乡贤志愿参与法律宣传、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个乡贤志愿工作站,在本区域范围内自觉开展治安巡逻和宣传引导,积极调解邻里、妯娌、婆媳矛盾和生产生活纠纷,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今年上半年,乡贤志愿工作站累计成功调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起,宣传政策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法治护村机制
2、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2021年2月19日,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扎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禁毒、禁赌、反邪教、规范失信人员管理、控制群体性上访总量、消除安全隐患等法治文化活动。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县刑事、治安发案数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总数、失信、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
3、巩固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宿改组发《关于建立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家律师事务所、家法律服务所共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家,目前已全部与村(社区)对接,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以来,帮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件,举办法治讲座场。解答法律咨询次,走访群众户,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份。让群众在家门口尽享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不断优化服务,工作实效显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四、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机制
4、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人,社区矫正志愿者人,形成了刑罚执行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手段,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县被手机内网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人,占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开发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手机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实时定位。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开展季度评查次,5月份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检查次,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管理层次明显得到提升,矫正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提高。
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今年上半年,开展司法干警专题培训次,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余场次。加大面向社会专题普法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场次,制作展板余块、发放宣传册余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5、乡贤志愿工作站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缺乏对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乡镇方面给予指导也不够;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志愿者关心关怀还不够,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一些乡镇推行工作站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
6、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不利于和村两委的对接沟通,不利于调动法律顾问队伍的积极性。
六、下一步打算
7、进一步健全工作站的运行机制。强化村(社区)对乡贤志愿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范围,尊重基层合理的创新做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8、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持续点燃志愿者工作激情。实行村(干部)联系志愿者制度,严格落实志愿者的政治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9、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篇九: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6.17?
【字
号】常政办发〔2021〕55号
【施行日期】2021.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精准,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五大明星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
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1.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决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及解读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通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持续深化“一企来”政策咨询综合窗口服务品牌,积极依托12345政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为基础,加强政策文件库与热线知识库的联动共享、信息互链,加强形成各部门协调联动的政策问答体系,统一提供政策信息发布、解读、查询、咨询等一体化服务。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做好“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延伸,加大惠企政策主动推送力度,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2.切实增强关切回应实效。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扩大政务公开放开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现代政府治理能力。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扎实有效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群众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
议,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
(二)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集中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全面公开城乡规划信息,更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2.科学精准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不断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3.细化深化公开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主动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营造公开透明、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4.有序推进公开财政领域信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各地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落实好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政府信息动态调整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系统梳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统一标注有效性。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持续推动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规章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二)动态优化更新政府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各地要强化对已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跟踪评估工作,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加快完善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各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并动态更新。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运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融入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流程中,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积极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各辖市区政府选择1-2个试点领域,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办理人员、该环节应知晓的政府信息等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积极引导办事预期,营造公开透明营商环境。
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质高效
(一)加快建设集约高效政务公开平台。持续深化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均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积极做好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初步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等一体化服务管理功能。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照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工作,加强政府公报建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营。深入贯彻政务新媒体运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环节。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政务新媒体在发布稿件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核人、发布人,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对未及时更新、表述错误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政务新媒体提前预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一)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密切关注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大开展调查研究力度,实地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抓牢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篇十:全市组织工作要点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21.06.16?
【字
号】宁统法〔2021〕53号
【施行日期】2021.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统法〔2021〕53号
各区统计局、江北新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省统计局南京调查局:
现将《2021年南京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统计局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南京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强化统计法治宣传,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南京统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提高依法治统能力
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融会贯通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各流程各环节。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实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知识学习的全覆盖,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统计工作的自觉性,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闭环。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各级防惩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形成责任闭环。
二、严格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协同省局对各区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双随机”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考核。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构建统计监督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督察机制、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和统计监督协同运作机制,实现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全覆盖。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机构与统计业务机构、部门统计的协调联动机制,在专业统计数据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将法治手段与专业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健全完善提醒、约谈、调研等工作机制,提高防惩效能。
5.开展市级统计督察工作。根据《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南京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2021年度南京市统计督察工作计划,开展市级统计督察,通过对相关板块、部门的统计督察及整改落实,有效推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6.紧盯督察整改压实防惩责任。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国家统计督察中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整改长效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应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到位。
7.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配合省局开展贯彻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执法情况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违法案件做好档案规范管理,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做好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三、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统计立法、普法效能
8.立足实际需求,开展《南京市统计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开展《南京市统计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对《办法》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情况的全面评估,检验各项制度和程序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9.着眼现实发展,完善相关统计法治规范性文件。围绕《行政处罚法》修订及国家、省统计执法工作新要求,系统推进我市相关统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进程。进一步规范统计机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推进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10.科学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
划,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知悉、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和统计生态环境。
11.精准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在统计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统计普法,实现与统计调查对象“零距离”普法,提升企业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面向地方党政领导和统计系统的普法培训,做好“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局开展的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
四、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12.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落实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充实统计执法队伍。聚焦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工作,建好“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整合全市执法力量,通过抽调参加全省、全市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在统计执法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办案设备,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综合水平。
13.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南京统计领域全流程全方位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南京市统计公务人员统计信用约束管理办法》《南京市统计信用“红黑名单榜”实施办法》,加大企业以及个人统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并全量推送至信用平台。组织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14.强化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及监督检查。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按时完成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关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完成双随机执法及“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15.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定期考核制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在年度法治工作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从统计执法监督、统计普法宣传、统计信用工作、统计法治基础工作、信息报送等方面,确定量化标准,细化目标和责任,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并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