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园区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加快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促进园区做大做强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市园区的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发挥好决战工业一万亿的主平台、主阵地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江经济带、昌九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按照“规划引领、资源共享、以人为本、管理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向未来城镇新区发展,为决战工业一万亿、做强工业、做大九江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围绕园区生产配套、生活便利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园区和社区建设相协调、工业与服务业相融合,打造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安全健康、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业园区新型社区。到2017年,全市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基本建成商贸、金融、交通、教育、卫生、娱乐等配套完善的新型社区,企业职工园区社区入住率明显提升,园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比例明显提升,服务业对园区经济推动贡献率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

二、加强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园区社会功能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园区发展定位,优化园区规划布局,编制和完善园区功能性相关规划,细化功能区块划分,充分预留园区功能性配套服务用地,确保工业园及周边区域社会功能设施建设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相衔接,为工业园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和提供有效支撑。

4.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用好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园区周边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向园区及周边延伸,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统一规划、分批建设为工业园区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5.改善园区职工居住条件。鼓励园区企业将员工宿舍、办公用房与厂区进行分离,由园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新市民公寓、人才公寓、总部大楼,并对企业出租或出售。对规模较大、用工较多的园区企业,可以企业为单位提出申请,集体承租政府保障性住房。对建在园区周边的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要优先保障园区职工居住需求。

三、提升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

6.做好园区生产性服务工作。依托园区产业基础,突出产业特色,逐步搭建起为园区配套的专业物流配送、技术研发、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平台,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一园多区”和“园中区”等模式,在工业园区探索建立生产性服务产业功能区,完善园区产业投资环境和功能配套,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

7.保障园区入学就医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向园区及周边延伸。优化教育资源配套,确保园区外来职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近入学;园区内要设立医疗室(点)、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服务点,有条件的可选择在周边建立园区医院,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形成“园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园区医疗新模式,确保园区职工能享受到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8.创新园区户籍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适应园区发展需要、满足用工需求,灵活便捷的职工户籍管理新机制。凡在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建制镇和工业园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且在园区工作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均可向当地和园区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对于本人不愿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凡符合以上条件且在园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均可依法申请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职工及其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当地常住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9.优化园区商贸流通服务。提供优惠政策,吸引生活配套服务性行业入驻园区。鼓励在园区开设网吧、理发、餐饮、书屋、日杂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性门店;鼓励金融、通讯、邮政等部门在工业园区社区和职工宿舍附近设立便民服务网点;着力解决园区公交线路问题,做好公交站、停车场规划,增设工业园区公交专线,设立园内厂区和社区公共交通专用循环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员工出行。

10.完善园区职工利益保障。提高工业园区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制度,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建立园区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提高园区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参保率。在园区企业成立联合工会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工会帮扶服务站点,为企业职工开展维权、协调、帮扶等服务。工会、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园区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并给予困难救助。

11.强化园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园区职工专业技能。建立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对接机制,通过双向挂职等多种途径,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研究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在全市设立若干个园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通过订单培训、定点培养、定向分配,加快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一批急需的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培训产业工人和技术人才,对园区企业主导的员工技术、岗位培训,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

12.创优园区人居环境。统筹做好园区生活区周边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工作,有条件的可选择在园区及周边建设健身广场、主题公园等休闲场所,并在园区配套建设阅览室、影视厅、网吧等文娱设施,满足园区职工的文化生活需求。

13.提升园区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九江数字园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性作用,大力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园区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园区的综合管理水平。开展园区“智慧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园区社会化管理需要,增加和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管理功能,使园区企业证照审批年检、投融资、招聘、宣传以及园区职工户籍管理、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险、婚姻生育等均可通过网上办公平台系统咨询或办理。

四、创新园区社区体制机制

14.创建符合园区发展实际的新型社区。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加快建立宜业宜居宜商的新型园区社区。工业园区居住人员达到1500人或落户及暂住户达到500户以上的小区,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成立园区社区,建立相应的社区基层组织,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要建好园区“职工之家”。园区社区、园区“职工之家”要在教育、计生、医疗、安全、法律、人武、户籍等方面为园区职工提供综合性服务,人员和工作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减轻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的管理负担,实现社区服务园区、园区融入社区的良性互动。

15.创新园区社区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园区社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开展标准化园区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强化社区服务功能,规范社区服务内容,明确社区服务星级标准,打造社区专业服务团队,实现园区社区由“管理型”向“自治服务型”转变。

五、加大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政策支持

1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将整合相关资金,对各县(市、区)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并在整合现有工业园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改善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员工教育培训、人文环境建设等项目,提高园区社会化服务水平。

17.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对商贸流通、餐饮娱乐、金融通讯、交通运输等服务型产业进驻工业园区的,要简化相关手续,优先予以受理。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里的相关政策,对进驻园区社区的大型服务企业或在园区从事服务业的企业(商户),进行规费减免和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园内小微企业,要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创业贷款支持等相关政策。

六、强化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的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机构,明确工作任务、推进目标实现。

19.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引进、公开考选、部门选调等渠道,充实工业园区社区服务管理人员一线力量。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高职院校和劳动力市场合作沟通机制,大力培养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的技能人才,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为工业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0.加强考核监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园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工业发展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15年起,每半年调度一次,对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工业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工业园区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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