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北流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北流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北流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1.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新增后置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2.依法公开审批行为。

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二)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晰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部门和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首先由实施行政审批的部门负责。不涉及行政审批的,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既不涉及行政审批,也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市局负责监管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1.做好信息公示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玉林市云政务平台等,认真履行公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建立市场主体各类信息共享、归集、发布机制

2.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

要按照法定职责组织开展监管风险研判分析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建立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3.防范化解风险。

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风险。要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共同参与处置。普遍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4.鼓励社会监督。

大力依靠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时了解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对目前已经明确时间进度的各项任务,要倒排时间表,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对下一步重点任务,要抓紧研究,提出时间表、路线图及具体实施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牵头部门要负总责,抓好组织协调,其他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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