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作用,真正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

“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作用,真正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全县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全县87个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要求,全面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形成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到2016年底将我县符合政策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低保操作程序,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自20161月起提高到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每年进行调整。

1.精准确定保障对象。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推行农村低保综合测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加强低保保障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的信息对接,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精准、应保尽保。

2.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参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和提高当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从201611日起,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2500/人提高到3000/人,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3.不断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特困人口供养能力

1.提高五保补助标准。2016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补助标准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即提高到4500/年。

2.提升集中供养水平。一是加快民政第二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双山子、土门子两所集中供养中心升级改造,确保安全高效运营,继续改善办院环境;不断强化三所中心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继续提高集中供养水平。二是加快贫困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大力推进贫困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完成肖营子、隔河头、八道河、木头凳、祖山五个乡镇级中心幸福院建设任务,力争全面完成87个贫困村村级幸福院建设,并做好后续运行和管理工作。到2017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机构床位不低于40%,到2020年实现养老机构对贫困村全覆盖。

(三) 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1.扎实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多形式、全覆盖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加大农房保险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参保率100%,拓展自然灾害救助途径,提高因灾倒损房屋救助水平;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保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及时查灾、验灾、报灾,扎实做好冬春特困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弱势群体最基本生活。

2.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民〔2011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冀民〔2013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的标准按月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完成儿童福利院建设,改善孤儿的学习生活环境。

3.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一是严格操作规范。根据“急难”事件程度、救助对象类别,科学确定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乡镇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流程办理。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发挥救助资金救急、解难的功能。三是充分发挥“受理窗口”绿色通道的作用。全面建立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对于因灾、因子女上学和因临时失业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给予临时性救助,临时救助标准参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对推进和落实政策性兜底脱贫作出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救助政策,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积极争取,保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项目,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5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省级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同类资金合并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分项列支。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的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信息共享,确保精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与扶贫开发信息无缝衔接。通过“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民政统计台账,及时更新低保业务信息;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信息互联共享,做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依托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通过与扶贫、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保险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核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效率和精准度。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民政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兜底工作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使民政兜底政策更加完善,便于操作,实现规范管理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民政兜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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