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立足绿色、生态、规模优势,发挥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

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立足绿色、生态、规模优势,发挥营销队伍、机构主体作用,培育高纬寒地农产品品牌,加大农产品营销力度,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产品营销,实现“卖得好”带动、倒逼“种得好、养得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政府2016614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树立市场营销引导生产的观念

(一)抓好农产品营销是现代农业建设题中之义。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抓好农产品营销。农产品营销是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农业生产者通过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增收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国家实施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后,又推出了玉米收储政策改革,我市除水稻外,所有的农产品都被推向市场,农产品销的好不好,成为决定农业生产效益、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下大力气抓好。

(二)把农产品卖上好价钱必须抓好营销。我市生产的绿色、生态、健康农产品完全能够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消费从低层次转向高端层次,从侧重于数量转向侧重于质量、花色、品种、品牌、健康等需求。过去,农产品销售主要靠国家收购,主动找市场营销意识差,对市场信息变化反应慢,生产结构调整不及时,生产出的优质农产品与消费者对接不好,造成农产品销售难、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要切实强化市场引导意识,围绕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组织销售。

二、大力培育农产品现代营销主体

(三)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嫩江象屿物产、嫩江宝丰、五大连池圣丰、逊克北纬49度等农产品物流企业建设,增大服务半径。要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工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培育大型涉农商贸集团。要发挥供销社营销网络、物流设施等优势,发展配送、连锁经营等农产品流通业,使之成为农产品营销的重要力量。

(四)大力发展综合性合作社。要积极引导、鼓励、帮助合作社相互联合、与企业合作,发展加工业、仓储物流、市场营销业,强化农产品营销,构建种(养)、加、销一体化综合性合作社,实现“卖得好”带动“种(养)得好”。到2020年,力争80%的合作社建有销售体系。

(五)加快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要完善嫩江非转基因大豆物流交易中心、孙吴山珍产品交易市场和爱辉水产品交易市场,形成优势农产品批发集散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分级包装、加工整理、检验检测、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发展产地加工整理、预冷保鲜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农产品展示和配送中心,力争本辖区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品种进入中心展示、销售。

(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豆、玉米、马铃薯、杂豆杂粮和畜产品、乳产品加工等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绿色非转基因大豆、高淀粉专用玉米、强筋春小麦、高纬寒地粳稻、经济特色作物等加工,推进农牧结合,提高产能,延长产业链。要发挥黑河(北安、孙吴)健康产业园区、嫩江工业示范基地、爱辉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集聚作用,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增加就地加工转化比重。

(七)大力培养农产品营销人才。要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和农村中介流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采取专业培训、到其他企业学习、交流考察、成功人士讲座等多种方式,培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宣传、市场分析等方面知识,着力建立一支熟悉农产品产销、具有现代营销理念的农产品营销与管理服务队伍。

三、全面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八)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要推进中国大豆网改版升级,加快大豆生产数据管理信息交易平台和中国(黑河)大豆网上交易所建设。支持中机、丰泰、银河等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加快黑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依托中俄跨境电商优势,搭载销售黑河绿色、有机优势农产品。要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监测监控。要扶持引导示范基地、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与黑河索凡科技、中国(黑河)大豆网上交易所和中机、丰泰、银河等跨境电商合作,建设品种专区、地方馆、特色馆,加大黑河绿色品牌网上宣传推介力度,做大做强黑河绿色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组织200家合作社、企业进驻电子商务平台。

(九)积极推广新型交易方式。要建设专业农产品生产数据管理交易平台,积极发展B2BO2O和个性化定制、集团定制、点对点营销、地块众筹等交易方式,积极推广连锁经营、展示订货、合同交易、拍卖、经纪人代理、代储代销等新型交易方式,实现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要引导合作社、企业、大户应用期货工具指导销售,开展套期保值。要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价格、质量保险试点。要做好嫩江期货套期保值+保险销售农产品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

(十)加快发展新型流通业态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配送公司、物流中心,发展农产品配送业务。要鼓励营销企业、营销大户在城镇尤其是在我市以外的各大中城市开设窗口,建立直销店,以品牌、商号、管理、技术为纽带,规范发展特许经营;鼓励连锁企业采取联合重组、战略联盟、集中采购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率。

四、全力打造高纬寒地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

(十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要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企业,坚持统一品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供肥,建设绿色优质专用食品大豆生产基地、绿色有机强筋春小麦生产基地和高淀粉、饲料等专用玉米生产基地及汉麻、芸豆、南瓜、马铃薯等作物生产基地;北药GAP种植基地、有机标准化小浆果种植基地、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基地、高标准特色种苗繁育基地、保护和培育优质山产品采集基地;北安、嫩江、爱辉、孙吴奶源基地,嫩江、五大连池、爱辉、孙吴肉牛养殖加工基地,嫩江、孙吴、五大连池、逊克山绵羊养殖加工基地,嫩江、孙吴、五大连池、爱辉标准化猪肉出口加工基地;黑龙江水产养殖产业带和五大连池矿泉鱼养殖基地,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确保为市场提供质量均一、数量充足的优质农产品。

(十二)加快品牌建设。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重点突出有机食品认证。到2020年,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达到100个。要采取股权重组、企业间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高纬寒地、绿色有机、原生态特色等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北纬49度生态农业”,“火山红矿泉蛋”、“五大连池矿泉鱼”等“矿泉系列”产品,“食佳”、“硬红春”、“刺尔滨”小麦制品,“非转基因大豆”精深加工制品,“泉灌”、“矿泉稻”水稻产品,“训华”南瓜、“民利”杂粮产品,“中兴牧业”、“宜品”、“辰鹰”乳制品,“驿站”马肉干、“北鹅”大鹅、“野又野”野猪等畜产品,“大黑河岛”黑龙江网箱鱼等渔产品,大小兴安岭山珍系列、长乐山大果沙棘等农产品品牌。要积极推进“黑河大豆”、“嫩江小麦”、“孙吴汉麻”等地理标志注册,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到2020年,基本建成绿色食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培育1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个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认证达到20个。

(十三)推进品牌经营。要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品牌商品比重,开展品牌经营,提高农产品品牌化水平。要全力提高农产品包装设计水平,鼓励行业协会推行统一商标、标准、质量、包装“四统一”管理,培育和推广品牌。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不法行为,改善竞争环境。

五、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十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要制定黑河优质专用农产品质量栽培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合作社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要依托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面积达到80%以上。要引导北安大龙和华疆种业、五大连池圣丰、嫩江远东等种子企业,建立育繁推一体化良种繁供体系,不断提高专用品种供种能力。到2020年,农作物种子统供率达到80%以上。要做好畜禽、水产种苗繁育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轮作制、轮耕制,建立投入品使用目录管理制度,大力推广“三减”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秸杆还田技术,扩大有机肥施肥面积,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与质量。要大力推广现代畜禽、水产养殖技术。

(十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提升7个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建立自检、普检、抽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检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要建立检验检测数据库和数据发布机制,实现网上查询,完善质量检测证书制度,提高发放率。要积极争取,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

(十六)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要严格农产品质量信息管理。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要建成黑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扩大质量可追溯面积,实现规模养殖企业农产品全部可追溯。

六、努力提升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十七)加快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力争用23年时间,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进入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要大力推广APP移动用户终端,为农户、企业、合作社提供即时信息。要加强各类农产品国内外市场需求、生产状况调查分析和预测预警,建立基本数据库,定期发布信息。

(十八)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要鼓励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积极参加北京绿展、绿博会、农交会等展会,宣传、推介农产品。要组织合作社与加工企业、贸易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加强农企间交流与合作,签订产销对接合同。要做好生产前的订单签订工作,以销定产,保障生产收益。要积极到专用大豆、小麦等主销区开展对接,举办秋季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邀请外埠加工及贸易企业等采购商前来考察,并与合作社及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要引导企业、合作社联合,广泛开展宣传和品牌营销活动,提高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七、加强对农产品营销工作的领导

(十九)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营销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产品营销工作推进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出台促进农产品营销措施,破解制约瓶颈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农产品营销工作。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要完善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改善设施的用地、用水、用电政策,把国家、省有关税收扶持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落靠。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争取在市场设立、品牌创建、设施建设、金融贷款等方面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地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对企业参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认证、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认定、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及创建农产品品牌等方面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十一)总结培育典型。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都要确定农产品营销工作联系点,集中力量培养出一批可复制、有影响、带动能力强的正面典型。每个县(市、区)要培育34个农产品营销企业典型、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营销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全市农产品营销工作快速推进。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产品营销宣传工作。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营销、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信息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6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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