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2015年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我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引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2015年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2015年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我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引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秩序为目标,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逐步清理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行为),为实现2016年初步解决无证餐饮服务问题的目标打下基础,建立完善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5年江海区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谢党恩(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朱金莲(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科员)

杨望贤(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细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员:李宗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科员)

黄美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关志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邓裕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胡敬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分局)

黎广山(外海食品药品监管所)

荣德合(礼乐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任务分工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江海辖区内涉及的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餐馆、快餐店、大排档、小吃店,饮品店,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二)整治重点

1.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2.规模较大的,又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店;

3.经多次责令改正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

(三)整治内容

1、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擅自继续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

3、超出批准经营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等违规行为。

4、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区食安办:组织协调工商、公安、住建水务局等成员单位协助我局开展查处无证餐饮服务整治工作;

各街道食安办负责属地无证餐饮服务单位的调查摸底和信息报送,协助区食药监局开展查处工作,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区食药监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街道、各股室、各所的后勤保障、查处物品的保存和处理、有关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分发以及工作信息报送、宣传等;

区食药监局食品市场餐饮安全监管股、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巡查、整治、宣传工作,收集各街道信息反馈,负责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案件移交和协助查处等工作;

区食药监局稽查分局:负责由相关部门移交的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案件具体查处工作。

(五)具体措施

1、对所有无证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处理,凡是具备办证条件或经过整改能够达到许可条件的,积极帮助整改提高,引导申办许可证;凡是暂时不能达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凡是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达到许可条件要求、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

2、其他的违法违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可当场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查封,并移交稽查分局依法查处。

四、整治时间

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521日开始,至12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宣传动员阶段(518日至628日)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完成工作部署。各街道食安办、各股室、各街道食品监督管理所根据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并发动各社区(村)的协管人员,收集无证餐饮服务单位的信息。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各街道要充分利用街道电视站,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无证经营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印制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告知书发放到户,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限期自查自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合理推进,分批整治阶段(628日至1220日)

根据掌握辖区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依照托管机构、集体食堂、大中型餐饮店的顺序,有序推进无证经营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整治无证托管机构食堂。根据基层收集的信息,对学校周边和幼儿托管食堂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坚决取缔条件恶劣、非法经营的食堂,保障学生和儿童的饮食健康。(615日前完成)

2.整治企业食堂。在2014年排查的基础上,继续与街道联合,对辖区的企业进行逐家排查,对开设食堂而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办理许可证,对多次教育仍不办理的,由稽查分局立案查处。(615-10月份)

3.整治无证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对辖区大中型餐饮单位,特别是外海、礼乐农家乐餐厅的巡查力度,查处多次教育仍无整改或长期无证经营单位,关停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彻底根治大中型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10-11月)

4.整治各街道中心地段,东海路、江海路、五邑路等公路旁和学校周边的无证小餐饮。结合餐饮服务日常巡查,对各街道中心地段,东海路、江海路、五邑路等公路旁和学校周边的小餐饮进行教育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移交稽查分局处理。(201512月前)

(三)巩固成果,长效监管阶段(1220-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对无证小餐饮的整治,针对辖区内存在无证餐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和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责任单位和街道要将无证无照餐饮清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认真落实整治责任,依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配合,务求实效。为使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食药监局各股室、各所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各街道食安办要收集社区(村)对无证餐饮单位排查信息,及时向区食药监局回复本辖区内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在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区食药监局、街道食安办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发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无照经营属于非法行为的意识深入人心。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无证餐饮经营行为,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信息。请各街道食安办于12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区食药监局报送全年无证餐饮整治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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