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加快推进“两先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

2020年,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

二、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一并作为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重要依据,各级法制部门审查合格后加盖合法性审查专用章(政府法制办印章)。未加盖合法性审查专用章的决策草案不得进入集体讨论决定环节。各地区、各部门决策作出后,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同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

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取得的成效及后续举措。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立意见信箱或相关专栏,听取公众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并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相关部门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网上调查等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评估,并公开评估调查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管理公开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更新本级政府网站;各级工商部门每年度修订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后,要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并实时更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要推动执法部门在其网站上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统一汇集和公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服务公开

各地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公开审批过程。各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要集中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开发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与创业创新相关的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事项,逐项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监督途径等内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告知单、办事手册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继续完善市、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统一的、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并与省网上审批平台进行实时对接,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咨询、受理、办理、反馈及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实时查询。网上审批平台要集中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要件。拓展网上审批平台功能,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由“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加强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社保、环保、“三农”、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分类指导和监督,完善和细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办事程序等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减税降费、创业就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房屋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等)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和回应

(一)促进政民互动

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和《人民网》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对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开放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发挥民意网(民心网)、“在线访谈”、公众交流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作用,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服务。对公众反映事项比较集中、涉及面广或意见较大的问题,要认真予以答复,及时向群众反馈,解决合法诉求。(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开放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解读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标注解释部门、咨询电话,并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牵头起草部门要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强化政府宣传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各区市县委宣传部、开放先导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做好政府宣传工作的全面谋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工作,适时组织面向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媒体吹风会,积极有力地宣传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等。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新闻信息。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等,主动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市民关切,每年至少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主要新闻媒体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和改进对政府重点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推进的重点工作,以及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考察等活动。大连广播电视台要加强政策解读的新闻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注重舆情收集处置回应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地区、本系统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在党委宣传部门统筹协调下,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要负起“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职责,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动态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提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

(一)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做好信息发布更新,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各级政府网站要设立专栏,集中公开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等信息,以文章、访谈、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政民互动,解答咨询,听取意见。将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整合为大连市政务公开平台。强化大连市政务公开平台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权威作用,使其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一个部门只有一个网站,直属单位业务平台功能应纳入部门网站。取消各地区的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网站,将其功能整合到各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促进“信用大连”建设。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各地区、各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要在“信用大连”网站上依法依规公开,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商业网站地方频道的协同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推动网络媒体与政府网站同步发声,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开发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三)完善政府网站运行体系

各级政府要担负起本级政府网站管理职责,明确政府网站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团队。可通过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员队伍,保障高质量信息来源。要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确保运行安全为重点,依靠自身或购买社会服务,建立技术运行维护团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有条件的地区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国家保密局)

(三)加强标准化建设

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范围、目录名称、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制定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开展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质监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加强考核监督

各地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地区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加强教育培训

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务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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