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规划】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上海市妇儿工委相关精神,结合嘉定区的综合发展状况,从儿童自身的实际发展出发,现制定《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规划背景;二、总体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规划】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供大家参考。

【妇联规划】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上海市妇儿工委相关精神,结合嘉定区的综合发展状况,从儿童自身的实际发展出发,现制定《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规划背景;二、总体目标;三、指导思想;四、主要内容;五、实事项目;六、实施保障等。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成绩

2006年,嘉定区政府制定颁布了《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五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实施规划,较好地完成了我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2010年度我区婴儿死亡率为4.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64‰,均优于世界发达国家5‰、6‰的平均水平。

儿童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巩固。我区35岁儿童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近两年均保持在100%,家庭教育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一直保持在95%以上。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持续推进,未成年犯罪持续下降;2010年度我区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仅为0.32/万,远低于上海市6/万的目标值。

儿童权益维护得到保障,贫困儿童受到积极照顾;我区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一直保持100%,设有嘉定区爱心助学基金,每年资助贫困儿童顺利入学。

儿童成长环境日趋优化,儿童活动场所多样,校园安全得到保障。近年来我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馆的配备率达到了100%,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十二五”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规划良好的执行情况为“十二五”儿童规划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区儿童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不足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

——不良文化传媒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安全保护等问题有待改善;

——儿童视力、肥胖、龋齿,外来人口的出生性别比、犯罪率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儿童主体性和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因此,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乃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是我国承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时期,又是处于世界金融危机时期和经济周期的回升期,不可预见的因素很多。按照《上海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区儿童的发展实际,《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确定为:

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目标,准确把握我区发展的优势和特色,在巩固“十一五”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儿童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和谐、同步,到2015年,继续保持我区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中上水平。

三、指导思想

结合以上目标,嘉定区“十二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全局,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主体性,强化儿童权利,立足发展,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将“儿童优先”原则转化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动议程和决策范畴,使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与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嘉定儿童发展规划与上海儿童发展规划相衔接,力求儿童规划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又体现时代特点和嘉定特色。

四、主要内容

()健康领域

健康是儿童的根本,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是主要诉求。

主要目标: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定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区卫生局、街镇)             

2、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6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                               

3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8%以上;(区卫生局)                                       

4、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5、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肥胖率得到有效控制,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达到40%以上;(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街镇)          

6、建立区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每所中小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策略措施:

1.1构建孕、产、育、教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婚前保健中心和孕前保健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以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体系,出生缺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婚前检查比率、重点人群出生缺陷干预比率、婴幼儿早期家教比率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1.2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加大有益于儿童身心发展的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对儿童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提高儿童卫生保健人员的素质,为儿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1.3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妇幼保健网络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加大普及科学育儿知识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儿童体质。针对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区内医院加强适用于儿童的配方药物的研究与应用。

1.4关注儿童食品,改善膳食营养,加强对家长的营养知识指导,有效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的增多。加强对儿童饮用奶和营养餐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不法行为。提高儿童的体育运动技能和户外体育锻炼质量,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1.5促进社会各方面和儿童对生命和健康知识的了解,改善儿童不良的生活方式和易造成伤害的行为,进而降低影响儿童生命与健康的危险因素。研究和制定儿童意外伤害防治的干预方案。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事业。

1.6加强0-6岁儿童保健管理,实行免费健康体检。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常规健康体检。规范学校卫生基本条件建设。规范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并完善卫生专家、专业儿童保健医生进学校的工作模式,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逐步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1.7关注儿童近视、龋齿等重点指标,每学年对儿童视力和牙齿状况进行监测,实施重点人群干预。加强家校互动,指导儿童养成科学用眼和口腔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儿童“防近、防龋”工作。重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儿童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相关研究,如吸毒、艾滋病等。

1.8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加强学校在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和心理健康辅导室效能。建立儿童心理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儿童心理疏导室。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加快培养和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建立全区范围的儿童社会工作事务所,以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来为儿童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力争一个学校配备一名专业社工。

()教育领域

儿童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学校,儿童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因此,完善儿童素质教育体系,提升儿童受教育水平就显得尤为必要。

主要目标:

13-6周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区教育局)

2、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7%(户籍);(区教育局)

3、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适当提高新进教师中男教师的比例;(区教育局)

4、新婚夫妇、孕妇、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人口计生委)

5、社区建立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比例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街镇)

策略措施:

2.1加强道德实践,提升对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重点落在提高儿童的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公民意识、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等方面。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努力实现“减负增效”。

2.2继续推进中小、幼教育资源的标准化建设,统筹公办学校学生、民办学校学生和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和谐发展。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登记制度,确保流动儿童享有和当地儿童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优质的教育,确保处境不利儿童享有的受教育权利。

2.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男教师比例,改善小学教师性别失衡状况。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2.4完善各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建设,编印0-3岁早期教养教材,对03岁社区婴幼儿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

2.5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体系,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6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有机互动网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继续推进社区家庭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扩大社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比例,拓展家庭教育的途径。

2.7强化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推动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融合的机制,加强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校外教育在儿童素质教育的综合教育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儿童社会实践基地、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儿童校外活动时间,鼓励儿童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活动。

2.8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确保儿童“应学必学”,减少区域和校际教育资源差距。

2.9 在政府主导之下,推动社会力量在社区举办和开展多样化的儿童服务和发展机构。

()福利领域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尤其是针对儿童的福利机制是确保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主要目标:

1、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红十字会)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区残联)

3、儿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达到80%以上;(区教育局、团区委、街镇)

4、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配备率达到80%以上;(区文广局、街镇)

5、社区游泳池配备率达到80%以上。(区体育局、街镇)

策略措施:

3.1 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基金等参保率,推进重、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探索外来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减少家庭医疗负担。

3.2各级政府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儿童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瑞金医院、保利剧院、交大附中、新城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建设嘉定博物馆等一批文化场馆,实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

3.3把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纳入各街镇总体规划,确保社区儿童活动场所设立均衡。校内活动场地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向儿童免费开放。各级各类公益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文化活动场馆免费或低价对儿童开放,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研究所、大学等也应定期向儿童开放。

3.4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保障机制,向0-16周岁独生子女低保和特困家庭赠送独生子女保险,扩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覆盖面。加强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推进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者、社区工作者等儿童工作专兼职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3.5实行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数据库。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脑瘫等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儿的总数。规范残疾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增加孤残儿童家庭寄养人数。

3.6发展面向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重视流动儿童的营养、保健、医疗、心理与教育问题,尝试以社区为依托,社工结对服务、社会公益组织资助的方式,加大对流动儿童家庭的支持,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保障流动儿童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

()权益领域

儿童是一个独立主体,儿童有自身不可侵犯的权利,健全儿童法律保障机制,保护儿童合法权益这是非常重要的努力目标。

主要目标:

1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区卫生局、公安嘉定分局)

2、户籍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5/万以内,非户籍未成年人犯罪率和重犯率得到有效控制;(公安嘉定分局、区青保委、团区委、街镇)

3、降低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总数;(公安嘉定分局)

4、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区司法局)

5、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查处率控制在1.2%以下。(区委宣传部、公安嘉定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

策略措施:

4.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依法保护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4.2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拐卖、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教唆、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

4.3建立学校和警所联动机制,创建校园警务室,加强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安全校园建设。加强师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识险、避险、自护意识和能力。提高监护人对儿童保护的责任意识,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虐待,控制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

4.4继续开展爱心助学结对活动,针对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指导以及人性化的关怀服务,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的儿童权益保护和救助体系。确保儿童有权对影响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保证儿童每天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

4.5建立有效的综合治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提供适当的生育补助、提供平价产前检查、限价接产等服务,遏制流动人口对“两非”的需求,促进人口性别平衡。

4.6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帮教队伍,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依法加强娱乐场所、文化市场和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推进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上网环境。

4.7 保护儿童财产,保障儿童监护,建立少年法庭,推进未成年人的司法援助和保护。

4.8动员社会力量,创办社会工作组织,解决儿童放学后失管状况,用专业的人员和机构来解决儿童在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空白,为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成长空间。

()环境领域

儿童是社会中的具体存在,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为儿童提供一个优化的成长环境,只有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才能促进儿童茁壮成长。

主要目标:

1、净化儿童成长自然环境,加强绿化,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汽车等人为污染,加强控烟条例宣传,使其知晓率达到90%以上;(区环保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区委、街镇)

2、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网络等媒体监管,为儿童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增加儿童书面阅读时间,减少儿童网络依赖;(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团区委、街镇)

3、建立12家儿童服务为主题的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家庭、社区、社会等建立健全儿童保护和关爱机制;(区教育局、区妇联、区人口计生委)

4、加强儿童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每年推出12部优秀的儿童文艺节目,营造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区文广局、区教育局)

5、大力推进儿童发展和保护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在社区建立12家综合服务的儿童乐园示范点。(街镇)

策略措施:

5.1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和设施,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推动儿童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创作与演出、儿童读物和影视产品的出版。充分运用嘉定电视台、电台的优势,每天为儿童提供健康、益智的电视广播节目。

5.2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影视产品、网络产品,杜绝色情和暴力。加强对手机、广告、SNS新兴网站的严厉监管,开发推广儿童绿色上网保护软件,倡导健康上网、文明上网。

5.3 积极倡导推行绿色、低碳等环保理念教育,坚决制止儿童场所的吸烟行为,减少游烟,监督查处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

5.4加强对儿童用品、玩具、家具、服饰等质量的检测。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讲究学生午餐的营养搭配、卫生、可口等,提高学生午餐质量。

5.5 建立以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借助专业力量和专业方法来对儿童进行专业辅导,解决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

5.6 在全面推进儿童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贫困、孤残儿童人群的专业服务。

5.7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社区建立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等心理健康和社会发展综合化的儿童友好乐园。

5.8 加强公共场所儿童安全的知识教育,完善公共场所儿童安全保护设施,创造亲儿童的社会环境,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非正常死亡比例。

五、实事项目

1、创建校园警务室(公安嘉定分局)

2、嘉定区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温馨化建设(区卫生局)

3、嘉定区快乐女生教育项目(区教育局)

4、嘉定区青少年戏剧教育系列培训项目(区文广局)

5、嘉定区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六、实施保障

()组织实施

1、儿童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本区儿童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要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2、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将促进儿童发展工作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将实施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对基层工作指导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

3、区、街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重大实事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街镇按所在地区儿童人均不低于2.5元标准匹配工作经费。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规划的实施。建立健全并加强下设的统计协调专业委员会、维权协调专业委员会、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以及办公室、妇女工作组、儿童工作组的工作协同和作用发挥。

5、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通过责任签约、任务分解、主管考评、督促检查、监测评估、示范先行、排序评比、培训指导等机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

6、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各区(县)、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为本区(县)、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加强对成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维权工作人员和专家评估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向专职化、专业化发展。

7、尝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将部分复杂的儿童问题采用政府委托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的程序,引入社会工作等专业机构,为儿童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

()监测评估

1、加强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儿童规划有效实施。

3、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在成员单位卫生检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统计分析、法律监督的基础上,每年4月进行一次评估工作,2013年进行中期评审,2016年进行终期评审。

本规划由嘉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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