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 预算管理

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综合科负责整个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并对各科室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和督促检查落实。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收入管理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拨入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其它收入是指:单位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等。

单位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 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  经费支出的报销程序与审批权限

报销程序:实行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联审联签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注明用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综合科审核,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审批权限:经费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根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需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相关票据除科室长和综合科审核并签署意见外,分管财务的领导需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审签。

用于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大小写金额相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接待费支出管理 

1.接待工作要符合《关于印发<XXX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应以“热情、周到、从简节约”为原则。

2.接待统一归口综合科管理。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综合科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3.接待标准:

 1)接待用餐标准:

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接待对象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工作餐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就餐接待原则上以县政府食堂为主,接待标准为单餐不超过75/人。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省、市、县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县内各单位间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

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

2)接待住宿标准: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由办公室在定点酒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接待对象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接待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支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添置豪华设施,不得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同城公务活动不提供住宿。

4. 各项接待工作应按公务接待办法的程序办理,接待费用“三单合一”,并及时与定点宾馆、饭店结清接待费用。

(三)差旅费支出管理

1. 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

2. 建立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XXX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出差(事前)审批报销表》,报经科长、分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

3. 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XXX县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4.综合科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5.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在半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餐饮发票等凭证。

(四)会议、培训支出管理

1.承办会议、培训:单位承办大型会议、培训,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培训期限、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会议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培训类别(一类、二类)规定支出相关费用,不超支。会议、培训报销单据应列清场地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培训表彰奖励支出须有文件。会议、培训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会议、培训点需是定点采购单位。

2.参加会议、培训:严格控制参加会议、培训人数,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以会议或培训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培训经费的支出与报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项工作支出管理
   1.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须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2.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六)其他支出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采购、管理。

2.印刷费:按照《关于XXX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实施定点印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3.各类报刊、杂志、书籍的订阅,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经主要领导批准。报销时需附订阅清单。

 第六条 现金管理

1.单位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 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3.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4. 对外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支付现金的,应填写《结报单位现金支出情况说明》。

第七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2. 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四章 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 公款借支与报销

1.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2. 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有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

3. 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账手续,不得无故拖欠借款,不得跨年清还。

第五章 财产物资管理

第九条 单位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配置。财产物资购置必须兼顾实际需要与财力的可能,以优化资产配置为原则,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条 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必须编制购置、维修计划,由综合科提出申请,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采购。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报批、采购手续。单位所有财产物资均由综合科统一调配。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登记,定期清查盘点,并设立台账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做详细记录。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报损、报废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使用科室或使用人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经综合科鉴定,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财政的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三条 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审批进行物资采购的,不予审签,财务拒绝报销。采购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回扣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国有资产不得毁坏和占为己有,对无故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对侵占公共财物的,要责令清退,性质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制度2019312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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