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芳华读后感6篇【精选推荐】

读芳华读后感6篇读芳华读后感篇1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芳华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读芳华读后感6篇

阅读完后学读后感是最好也是必须的手段,小伙伴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认真完成一篇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芳华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芳华读后感篇1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中国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文革、毛主席、朱司令、周总理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平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读芳华读后感篇2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读芳华读后感篇3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题记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纰漏得不成样子,纰漏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

读芳华读后感篇4

整本书的简述,是通过作者我的视角写的,多少缺少了点带入性。只是想一个过客看着一个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为读的间隔时间太长,读完之后反而没有太大感触。只是很庆幸及时后来刘峰沦落到倒卖二手书,及时他过的很贫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为他人考虑的人。文中对刘峰的塑造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阴暗的,一个太好的人会让人觉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让人们最盼望这出丑的。一旦你带上了大好人的标签,但凡做一点不好的事情你整个人就毁了,因为别人对你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就像空气一样,对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却忽视它的存在。

就只看着你的污点。这种心境是人本质的弱点,没办法。对于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对谁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老老实实遵守规律,但也不必时时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样约束着自己,人无完人才是普遍现象。其次我很开心也很感谢小曼一直爱着刘峰,刘峰的温柔善良对小曼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阳,不需要多,一次两次就足以温暖一辈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们后三年的时光是快乐,温暖的,这样的结局还算圆满。但是最后才写了刘峰的女儿也间接表现出刘峰对不住他的女儿,做了一辈子好人,总还有做不好的时候。

读芳华读后感篇5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读芳华读后感篇6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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